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减少危险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危险作业:是指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
第三条 风险辨识与安全交底
(一)作业前,作业实施部门应当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委托或发包给相关方作业时,由相关方负责开展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实施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二)作业前,作业实施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第四条 作业审批与报备要求
(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分级参照 GB30871 执行。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危险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作业前,作业实施部门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由相关责任人对作业安全条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由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队伍和作业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管控措施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批准实施。
(三)各类危险作业审批通过后作业实施前,应当向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备,报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相关方作业资质资格证书,作业服务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2. 危险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材料,安全控制措施方案;
3. 作业人员安全交底教育材料,签到记录;
4. 安全作业证;
5. 个体防护器具及应急救援器材;
6. 其他安全控制措施相关材料。
第五条 作业过程安全管控要求
(一)作业实施前,作业实施部门负责人应对作业安全条件和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并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实施作业。
(二)作业实施过程中,应安排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现场安全监护和安全管控。对危险性较高的一级(含)以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II级(含)以上高处作业,由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进行领导带班管理。
(三)作业实施过程中,中心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作业的危险程度,按照危险作业安全基本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对危险性较高的一级(含)以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II 级(含)以上高处作业,由中心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管理。
(四)作业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逐级上报异常情况。
(五)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并将现场工器具、杂物清理干净。涉及动火作业时,作业完毕后还应确认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第六条 监督检查
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问题的进行责令整改,并落实相应考核。
凡是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未进行作业许可审批擅自实施危险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
附录一
危险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控制措施表
危险作业类别 |
□高处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动火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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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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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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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1103 从事禁忌作业 □2101 防护缺陷 □2103 电伤害 □2108 运动物伤害 □2109 明火 □2110 高温物资 □2112 信号缺陷 □2114 有害光照 □2201 爆炸品 □220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2204 易燃固体 □2203 易燃液体 □2206 有毒物品 □3203 作业场地狭窄 □3204 作业场地杂乱 □3205 作业场地不平 □3207 脚手架、阶梯或活动梯架缺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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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的后果 |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容器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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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案或措施 |
□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审批 □作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 □作业过程中落实专人监护 □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作业前清理所有可燃物 □作业前进行氧含量、有毒气体的检测 □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生命绳 □防护栏杆 □呼吸防护用品 □其他 ) □作业现场配备应急物资 (□灭火器 具 □安全绳 □空气呼吸器 □其他 ) □其他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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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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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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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危险作业安全交底教育记录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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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类别 |
□高处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动火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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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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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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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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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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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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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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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动火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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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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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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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地点、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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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动火级别 |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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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种类 |
□电焊 □电割 □气焊 □气割 □切割 □其他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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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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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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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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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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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全措施 |
检查情况 |
确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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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易燃可燃物品的是否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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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围重点部位、物品的是否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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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焊接设备、动火设备安全装置、接地情况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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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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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处作业是否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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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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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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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两瓶距离不得少于 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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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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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教育情况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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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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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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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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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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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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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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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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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接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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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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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及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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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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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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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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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安全措施 |
检查情况 |
确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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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临时线的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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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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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用电的单相合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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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低于 2.5 米,道路不低于 5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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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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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及安全标志,埋度不得小于 0.7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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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要有防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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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 12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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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用一机一闸一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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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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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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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教育情况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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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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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电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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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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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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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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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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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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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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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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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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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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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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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姓名 |
|
操作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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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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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分析项目 |
氧含量 |
可燃气体 |
硫化氢 |
其他 |
时间 |
部位 |
分析人 |
分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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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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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全措施 |
检查情况 |
确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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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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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业人员身体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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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 带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的方法补充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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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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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有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作业时应用防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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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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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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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安全绳( )、气体防护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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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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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教育情况 |
见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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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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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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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意见:
签 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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